不付出勤勉的劳动而把儿童教养成人,那是不可想象的,像一个幼苗要长成一棵树木就需要培植,浇水篱围保护并且还要以支柱把它支撑起来。所以教育非常的重要,尤其是对于儿童的早期教育。
对于儿童的早期教育,父母必须负起其应尽的义务,因为那是上帝把这个责任教托给父母的。父母必须明智的承担起来并应倍加勤勉地把一切属于知识和敬畏上帝的事灌输到儿童的心灵之中。同时作者引用了所罗门的例子,来说明儿童在智慧等方面必须受到教育,但是教育不应该轻易的离开鞭笞。
然而由于很多的原因,包括做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教育经常感到力不胜任,或者家务拖累等,未能很好教育儿童,因此人们就建立一种有效的制度――学校教育(学校是具有惩罚权利的并且是由公正、聪慧和虔敬的人们掌管的)。
在那里教育者称之为儿童教育者(指导者而非驱逐者)、校长、教师和博士。那些场所称之为学院、体育学校和学校(是优游之所或文学消遣之地)。作者认为学校就其本身和性质而言,学校的教和学是令人愉快的一种纯粹的消遣和心智的爱好。但是很不幸,这种快乐随着时间的推移,全然消失了,学校不再是消遣和快乐的场所,而是折磨人的场所和拷问人的地方。因此儿童需要新的思想和教育。
这是夸美纽斯《母育学校》里第三章的内容。这里提到了两点内容是我所关心的。
第一就是对儿童的教育是需要惩戒的。正如我前面在BLOG里面转载的文章《教育不能没有惩戒》所阐述的。主要的原因是:首先人是有惰性的,追求轻松愉快甚至好逸恶劳,几乎是人的天性。而作为还没经过很好教育的孩子尤其如此。教育尊重孩子的主体性是对的,但是不能不考虑孩子本身的天性。其次我们现在对于娱乐性的获得知识的研究还是不成功的,没有办法都按照孩子的天真烂漫的天性,建构环境让他们愉快的获取知识。再则,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和学生家庭背景的复杂性。作为儿童他们很容易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沾染各种坏的风气;同时现在单亲家庭和离异家庭越来越多,儿童的性格方面的问题也很难把握。儿童自制能力差,很容易破坏课堂的纪律,给课堂带来负面的影响。做过老师的人应该都能碰到这些问题,学生在课堂上破坏纪律,老师不能惩戒,只能苦口婆心的讲道理,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你那学生没办法,拖延了课堂。最后,我个人觉得,对于学生的惩戒,也是对教师的一种尊敬。我一直强调人本教育,人应该包括教师和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不是放弃了对教师的尊重。我们不管怎么说教师对于学生的教育作用重大,不管是学生自学还是课堂学习。适当的惩戒就是平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第二就是快乐教育。在作者看来教育应该是快乐的,学校是快乐的获取知识的地方。我觉得自从原始社会以来,人们就是跟中父母兄长们,在生长劳动,玩游戏中来获得知识的。所以学习的本质应该是快乐的,我们应该创建一个宽松的环境让儿童能快乐的获取知识。现在很多人看到游戏对于儿童的极大的吸引力,希望能够借助游戏让儿童愉快的获得知识。我想这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向,虽然我们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无疑追求快乐的学习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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