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农村地域广大,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以公社(后来是乡镇)为区域的学区管理模式,有一个小的管理机构,主要以落实县区教育局各项工作和组织教研、考评学校、教师,上报各类报表、管理农村在职和退休教师的工资发放、生活福利等事务,是一个方便学校、教师的有效组织机构,很有必要在精简人员的前提下继续存在,发挥教育局难以顾及的作用。在200年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出台后,各地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撤销了乡镇学区(及类似的机构),但因农村中小学的管理实际需要,学区一直变相地存在,有的在中心学校,有的变成名亡实存的“黑”机构,学区的干部工作存在名不正言不顺的问题,经费没有保障,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和削弱,影响波及到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应当在精干人员的前提下,重新明确乡镇学区的机构和职能,让事实存在也需要存在的学区“白”起来,以利更好地发挥作用。
农村学区存在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我国农村地域广大,按《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保障少年儿童就近上学是法定义务,因此农村学校布局设点多,微型学校多是长期存在的办学现状,有的县区学校数达到4、5百所,相距有几十乃至数百公里,要让县区教育局直接管理,行政管理成本和学校办事成本双重增加,会大量耗费教育经费,管理还难以达到精细到位的要求。
二、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需要学区的存在。目前在农村监督《义务教育法》的落实,控制辍学率的具体工作,主要有学区机构来做,学区的触角可以延伸到村组乃至农户家庭,这些细致的工作要靠教育局直接来做,是难以达到应有的工作成效的。
三、学区机构可以组织所属微型学校的教育教研活动,是解决当前微型学校教研难、以新课改为标志的教育教学改革又需要教育科研的支撑才能更好地完成,让教育局来组织众多微型学校、教师的教研成本就成了难以负担的问题,且很难达到方便快捷的效果。
四、农村学区不仅承担着在职教师、退休教师的工资福利事务,而且承担着学校、教师考核、教育资料的统计等众多工作,这些工作要求及时、细致做好,直接由教育局来做,是难以让教师方便满意的。
五、在目前,教育与社会、学校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矛盾还很多的情况下,要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防止问题成堆、矛盾激化,也需要学区的存在,要全靠教育局来解决,教育局是难以应付的。
总之,管理机构不应因人而设,但是必须因事而设,以为学校、教师服务和以教育教学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学区(类似机构)需要存在,就不如有组织地让他名正言顺地存在,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