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开幕日,离婚也要禁止?[
kangxin963 发表于 - 2008-7-29 10:34:00
| 临近奥运开幕日,四川达成的通川区婚姻登记日,居然下了通知,在奥运开幕的那天,禁止到该处来办理离婚手续,理由是因为这一天来结婚登记的人将非常多,因此,只好停止办理离婚手续了。
对于这样的消息,我感觉非常不通人情,也非常没有道理。
首先,既然能抽出那么多的时间为新人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为什么就没有时间,来给旧人们办理离婚手续呢?我感觉非常不通人情。
奥运开幕日,那天结婚的人,确实很多,从北京、广州等地预约的登记人数来看,会使婚姻登记机关比较繁忙,但在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几乎表示了:加班加点,也要为新人们在2008年8月8日这天,登上记,也为了纪念奥运会的召开,来个喜上加喜,这样的表态让大家感到非常满意!
但是,达成的通川区,考虑了加班加点为新人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认为辛苦也值得,可对于办理离婚手续的,却禁止,我认为不通人情,我相信这天来离婚的人,不会很多,没有人会愿意在大好的日子里办理离婚手续,毕竟离婚是对双方也是某种程度上的伤害吧,但既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提出了离婚,恰好在奥运开幕式那天,为什么就不体贴下离婚双方的心情呢?却以结婚登记的人很多为由拒绝,这不是真正的办事机构!
其次,我认为,这样做非常没有道理。
同是到一个机构来办理手续,不能厚此薄彼,难道只有结婚登记重要,离婚就不重要了?!既然可以抽出时间来为登记的加班加点,为什么就不可以为离婚的加班加点,这体现了一视同仁的工作作风,也体现了严谨的工作作风!说句实在话,那些认为办理结婚手续重要的人,忽视办理离婚手续的人,犯的是官僚主义作风,也犯了歧视离婚者的脱离群众的工作作风,此等风气不可助长,将是非常危害的,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当然,结婚登记是人生的一大喜事,也是件隆重的事情,谁都会重视结婚登记的这一天,尤其是举国欢庆奥运开幕的那天,还正是三个八日子重叠的日子,对于新人来说,非常吉利,通川区婚姻登记机关决定加班加点也要为新人们在这一天办理好登记结婚手续,这样的决定非常值得赞许!
但随之的禁止在这天离婚的决定,确实让人感觉到该机关是否是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如果是的话,绝不会在意多加回班,多费点力,也要为确实想在这一天离婚的人们办好手续!然而事实上,让人失望的是,他们作出了这样的决定,为人民服务,是确实体会到人民的需要,而不是以自己的诸多理由强加于任何美丽的决定上的!
所以,我认为四川达成的通川区婚姻登记所,如果能在奥运开幕日那天为所有的新人们加班加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那么你们也能为想离婚的人们加班加点办理离婚手续的,这才是真正体现你们为人民服务,确实为民着想的高尚的工作作风!
我们会试目以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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